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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招商局201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MB1720114/2015-0064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局

    名       称: 咸宁市招商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7-08

    按照《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0号)、《关于做好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政办电〔2015〕47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市招商局机构设置

    市招商局成立于2004年,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咸宁对外开放,突破性抓好招商引资经济,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而设置的隶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招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咸编发[2012]49号)的规定,市招商局核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综合办公室为正科级职能科室及四个招商分局为正科级机构。

    办公室:负责承办局机关日常性事务,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起草局机关工作制度及制度执行的监督;负责局一般性事务的内外衔接协调;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各类信息的组织和对外宣传;负责局一般性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日常招商引资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招商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局党建、政工、纪检、机要、档案、人事、财务、后勤管理、计生、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招商一局:重点在广州市、深圳市开展驻点招商工作,辐射佛山、肇庆、江门、中山、东莞、惠州、香港等地区。

    招商二局:重点在苏州市开展驻点招商工作,辐射上海、南京、宁波、杭州、无锡等地区。

    招商三局:重点在北京市、青岛市开展驻点招商工作,辐射大连、天津、石家庄、济南、淄博、潍坊等地区。

    招商四局:重点在厦门市开展驻点招商工作,辐射福州、泉州、台州、温州、汕头、中国台湾等地区。

    二、市招商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建议,根据该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新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咸宁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下达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出表彰建议。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四)建立与国内外各类招商中介机构或商协会、企业、个人的联系,搭建中介平台。

    (五)负责来咸宁投资工业项目的接待、洽谈、选址及合同的商定,配合咸宁经济开发区做好项目的签约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市非工业项目的接洽、引导和项目的洽谈配合工作。

    (六)负责全市新引进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落实监督、进展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提出落实建议。

    (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起草,市区年度引进项目的登记、审核等兑现奖励政策的前期工作。

    (八)负责各类投资咨询的接待、登记,组织和提供相关材料;负责全市重要客商或客商团组来咸宁考察的接待、会务的布置及各种招商资料的组织提供。

    (九)负责组织参加省政府赴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活动期间组织举办我市各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活动,并采取措施巩固活动成果;负责针对产业转移热点地区或重点产业,在相应地区举办小型招商活动。

    (十)负责策划和完善《咸宁市投资指南》,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收集全市的资源信息,策划全市招商项目库,做好各种形式的招商项目推介工作;分析全市产业导向和重点招商项目,策划、编写项目和产业承接方案;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市性招商网络平台。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市区投资环境的监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十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及建议。

    (十三)负责建立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会同市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协调、督办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事宜,保护中外双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指导县(市、区)招商引资业务工作,提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的意见、建议;协调县(市、区)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县(市、区)项目库、投资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市投资信息共享。

    (十五)负责配合咸宁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招商工作;负责市直招商小分队的管理服务,指导开展招商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市招商局201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0.3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1万元,占82%;项目支出36万元,占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0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3万元。

    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数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90万元、公务用车费35万元。

    2015年,市招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等文件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下载:咸宁市招商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