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MB1720114/2019-0560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财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局
名       称: 咸宁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7-05 17:54:00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
咸宁市招商局成立于2004年,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咸宁对外开放,突破性抓好招商引资经济,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而设置的隶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市招商局推行“大科室制”工作方案>的批复》(咸编文〔2017〕117号)的规定,市招商局核定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内设综合办公室(正科级)及四个招商分局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建议,根据该规划和市委、市政府新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下达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出表彰建议。
3、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4、建立与国内外各类招商中介机构或商协会、企业、个人的联系,搭建中介平台。
5、负责来咸宁投资工业项目的接待、洽谈、选址及合同的商定,配合咸宁高新区做好项目的签约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市非工业项目的接洽、引导和项目的洽谈配合工作。
6、负责全市新引进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落实监督、进展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提出落实建议。
7、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并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8、负责各类投资咨询的接待、登记,组织和提供相关材料;负责全市重要客商或客商团组来咸宁考察的接待、会务的布置及各种招商资料的组织提供。
9、负责组织参加省政府赴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活动期间组织举办我市各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活动,并采取措施巩固活动成果;负责针对产业转移热点地区或重点产业,在相应地区举办专场招商推介活动。
10、负责策划和完善《咸宁市投资指南》,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收集全市的资源信息,策划全市招商项目库,做好各种形式的招商项目推介工作;分析全市产业导向和重点招商项目,策划、编写项目和产业承接方案;建立和完善全市性招商网络平台。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市区投资环境的监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12、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及建议。
13、负责建立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会同市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协调、督办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事宜,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4、负责指导县(市、区)招商引资业务工作,提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的意见、建议;协调县(市、区)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县(市、区)项目库、投资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市投资信息共享。
15、负责配合咸宁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招商工作;负责市直招商专班的管理服务,指导开展招商工作。
16、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7、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7年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经市财政局核定并批复下达,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1,037.3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8.90万元,上年结余 58.44万元 。
2017年全局支出72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4万元,项目支出400.84万元。本年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等支出。
2017年预算收入1108.67万元, 基本支出302.19万元,项目支出806.48万元,根据决算相比,支出低于预算收入34%,源于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尽力完成工作任务,推进全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合理控制开支,减轻财政负担。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1037.34万元,与2016年决算收入693.1万元相比,增加了344.24万元,源于2017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加强抓招商,并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726.38万元,与2016年决算支出556.5万元相比,增加了169.88万元,为落实精神要求,工作任务加重,支出相比增涨。
四、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数137.8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国团数为0元,出国人数为0元,合计使用0元。2017年初预算30万元,因2017年未产生境外出访活动,故未产生因公出境费。
(二)2017年项目支出400.84万,2016年项目支出487.36万,同比下降18%。其中,商务接待费决算数129.60万元,共接待批次1230次,接待人数约861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0万元,无公务购置费,主要为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2016年决算数11.68万元,2017年预算数20万元,2017年决算数8.20万元,同比2016年决算数降低30%。主要原因为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及司机的教育工作,车辆保养较好,确保公车出行安全,无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在车辆维修费用上有所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62.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及其他日常工作开支等方面,2016年决算数67.04万元,2017年决算数62.04万元,同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涉及政府采购资金40.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保险、购置办公设备、物业管理、印刷制作、办公室维修等方面。其中采购货物支出10.03万元,采购服务支出30.75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当前在用。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 8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从评价来看, 项目产出成果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组织和实施均按计划进行。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规范,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年度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社会效益显著。
九、政府性基金情况收支说明
市招商局无政府性基金项目,故收支资金为0。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关于开展招商工作所发生的非内部基本保障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