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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MB1720114/2020-2008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名       称: 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17 15:01:06

    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3日

    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为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引进项目和增加投资力度,突出招商和项目建设实效,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超过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个,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超过100个,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超过600亿。

    (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一是按照“各级领导全覆盖”的原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左右的产业项目,其他市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10亿元左右的产业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分管招商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6次,其他市领导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4次;咸宁高新区和各县(市、区)比照执行。二是咸宁高新区和各县(市、区)围绕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推进本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详见附件1)。三是按照“市直单位全覆盖”的原则,市直相关部门对照《2020年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20年市直单位“一对一”项目服务清单》(详见附件2、3)目标任务,推进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二、创新招商工作方法

    (三)贯彻落实“三个一”招商理念。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招商工作带来的冲击,全面贯彻落实“一转一”、“一加一”、“一引一”招商引资工作理念。通过提高科技、金融等领域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园区落户企业培育扶持和协调服务力度,鼓励引导其增资扩产;深挖园区现有企业产业上下游项目资源,鼓励引导企业以内引外,引进配套或关联项目。实现“延链”“补链”“强链”的工作目标,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的配套能力。

    (四)持续拓展网络招商。持续实施网络招商工作,积极破除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影响,创新作为,化危为机。打造“线上招商局”,推行招商项目网上洽谈、网上跟踪,简化签约审批程序,搭建网络签约平台,实现网络化、可视化签约;强化网络推介平台建设,更新完善电子宣传资料,实现推介项目上网、招商政策上网,深入推进网络招商推介活动。

    (五)实施“回归工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筹建咸宁楚商联合会,举办第二届咸宁楚商大会,大力推进以商招商、商会招商,有针对性开展系列活动,吸引民营领军企业来咸投资,形成楚商、咸商回归产业集聚区。鼓励校地合作,深挖校友资源,举办形式多样的校友招商活动,发展校友经济,支持更多校友企业家回咸投资兴业。

    (六)强化活动平台招商。市县两级联动,积极组团参加国家和省级平台组织的经贸洽谈活动,重点借助进博会、厦洽会、世界500强对话湖北、鄂粤经贸洽谈会和“台湾周”等平台开展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和登门造访等招商活动,提高参加展会招商成效。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重点区域举办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加强与各地商协会、行业协会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与日、法、韩、北欧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和地区的重点企业及商协会联系,推动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企业落户投资。

    (七)推进金融招商。主动对接长江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做实做强市级产业基金、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县域基金、金融小镇私募基金等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利用金融机构客户资源,开展以商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方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探索建立纾困基金,开展“资本招商”。

    (八)突出园区特色招商。加大园区建设力度,坚持错位发展、差异发展、特色发展,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在省级招商活动平台上进行推介,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开展特色园区系列专题招商活动,推动园区成为外来投资企业进驻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动承接国际和沿海优势产业转移。

    (九)强化现代服务业招商。建立健全服务业招商项目库,着力引进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突出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夜经济”,聚焦疫情催生的“宅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谋划一批新经济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搭建服务业招商平台,分产业举办专场对接活动,力争引进世界和国内知名服务业企业、品牌入驻。

    (十)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制定出台《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使咸宁市域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和本市企业在我市再投资建设项目,对在项目引进及投资决策过程中提供重要信息或具有直接和不可替代作用、最终促成投资项目成功落地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营造浓厚的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的氛围。积极探索委托招商方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充分调动商会、协会及其他法人组织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三、设立市直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和项目服务专班

    (十一)市直产业招商工作专班。为突出对我市工业主导产业的培育,成立智能制造、电子信息、食品饮料和生物医药四大产业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1名市人大或市政协领导领衔组建产业工作专班,主要开展产业研究、产业招商和产业服务等工作。

    (十二)市直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市直相关单位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招商引资工作专班,明确1名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并担任联络员,具体抓招商引资工作,若干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专班成员(专班人员不少于3人),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3次。具体分工见附件2。

    (十三)市直产业项目服务专班。市直有“一对一”项目服务工作任务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项目服务专班,明确1名班子成员为副主任并担任联络员,若干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做好“一对一”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3。

    四、强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

    (十四)实行全流程“店小二”服务。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为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投诉受理、项目推进等全流程服务,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健全完善企业申述投诉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五)开通企业家绿色服务通道。对我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高管实行全市景区免费旅游、就医绿色通道和子女优先就学等政策。

    (十六)建立重点项目包保服务制建立市领导联系招商引资项目制度,每名市领导包保服务一个亿元以上在谈或签约项目。对重点项目做到“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推进机制,持续跟踪推进。

    (十七)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了解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邀请企业家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经济和产业发展类会议,广泛听取企业在产业政策制定、产业布局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坚定企业在咸扎根发展的信心;建立“线上”企业家交流微信群、“线下”企业家交流平台,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政企沟通渠道;邀请企业家成为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季度召开座谈会,共同推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全力解决企业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十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项目服务联席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项目进程。

    (十九)打造诚信、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坚持政务公开,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决兑现政策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规范。

    五、加强招商工作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二十一)推动政策创新。系统梳理我市当前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进行全面优化,全面落实国家、省应对疫情的各项惠企政策,制定出台产业招商专项政策。对我市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在规划、土地、物流运输、环境容量、用工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形成政策洼地。

    (二十二)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土地集约化要求,对园区定期开展存量土地和厂房调查摸底和汇总梳理,建立台账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及厂房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完善园区供电、给排水、污水处理、路网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分区,提高承载力和吸引力。利用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来咸建立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向省级争取土地使用指标。

    (二十三)充实招商力量。采用抽调挂职一批、市场化聘用一批方式,建优建强一线招商队伍,完善招商人员结构,加强招商工作力量;各责任单位要选派高素质干部充实到招商专班中来;构建招商队伍常态化培训体系,不断加强招商干部业务水平。

    (二十四)提供经费保障。每年财政预算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保障招商引资活动的开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的经费需求。进一步完善市级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管理,确保招商引资经费使用的规范和实效。

    (二十五)加强外事保障。对出国(境)招商公务团组实行政策倾斜,在党政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制和批次安排上予以重点保障。对参加重点境外招商推介活动的国有企业人员出访时间、团组人员以及个人批次全面放开。

    (二十六)强化考核督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招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注册、开工(开业)、投产、到资、重大项目落地情况和领导外出招商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突出对到位资金的考核,进一步提高项目落地率、到资率,务求招商引资实效,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评结果报市考评办,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2020年度县(市、区)、咸宁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指标分解表

         2.2020年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20年市直单位“一对一”项目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