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索引号 : MB1720114/2021-19047 文       号 : 咸招领发〔2021〕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名       称: 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7 09:43:1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要求,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力支撑,制定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一)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全市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不少于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外向型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工业项目占比不低于70%;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0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总额达1000亿元。在确保超额完成市“两会”确定的上述考核目标外,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要按照“比拼赶超、自我加压”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二)压实领导责任。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地位,坚持领导挂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市委、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市政府其他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市委、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6次,市政府其他领导每人每年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4次,其他市领导每人每年赴市外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咸宁高新区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咸宁高新区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咸宁高新区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赴市外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负责人每年赴市外招商引资不少于6次,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咸宁高新区其他班子成员每年赴市外招商引资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三)全员参与招商。市直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分招商引资任务与服务招商项目两类单位,安排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进本部门招商引资和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四)贯彻落实“三个一”招商理念。为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业链条拓展延伸,不断提升我市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要全面贯彻落实“一转一”、“一加一”、“一引一”招商引资工作理念。通过提高科技、金融等领域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园区落户企业培育扶持和协调服务力度,鼓励引导其增资扩产;深挖园区现有企业产业上下游项目资源,鼓励引导企业以内引外,引进配套或关联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五)持续拓展网络招商。持续实施网络招商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便利性,打造“线上招商局”,推行招商项目网上洽谈、网上跟踪,简化签约审批程序,搭建网络签约平台,实现网络化、可视化签约;强化网络推介平台建设,更新完善电子宣传资料,实现推介项目上网、招商政策上网,深入推进网络招商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六)推进重点产业招商。围绕“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的区域发展布局,针对大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应急装备等重点产业,围绕强链、延链和补链谋划重点招商项目,研究制定产业政策和产业招商地图,开展精准招商;立足我市农业资源优势,引进更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茶叶、楠竹、桂花和油茶等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七)聚焦重点地区招商。瞄准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武汉等重点区域,抢抓产业转移机遇,争取一批外向型产业项目,加速产业转移。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到以上重点区域举办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八)借力重点节会招商。积极参加省级层面组团参加的第十二届中博会、厦洽会、第四届进博会等全国性重大经贸展会活动,依托大会平台开展招商活动,推介投资环境,拓展客商资源,洽谈对接项目。主动参与省政府举办的“世界500强对话湖北”、“华创会”、“台湾周”、楚商大会、长江资本大会和健博会等经贸洽谈活动,举行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百强等重点企业,举办专场招商活动,组织策划“50家上市公司走进咸宁”活动和外向型经济市场主体专题招商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工商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九)持续推动资本招商。建立金融机构与招商引资联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推荐项目信息,利用客户资源以商招商,推动金融机构参与项目研判、洽谈、考察,为落地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咨询、配套低成本金融产品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市县两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做实做强,主动对接省长江产业基金、省高投集团等各类产业投资平台资源,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获取优质项目信息,聚集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人行、市城发集团、咸宁高投集团、市直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多种模式联动招商。灵活采取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校友招商、点对点招商等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探索开展委托招商,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延伸招商触角、扩大招商扇面、降低招商成本,推动招商引资专业化、市场化。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饮料、智能制造等产业成立市直产业招商专班,按照“一个重点产业、一名市领导牵头、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专班、一笔专项经费”工作机制开展产业招商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三、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十一)完善项目研判机制。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集中研判市直产业招商专班、市直部门招商信息,将各类有价值的项目信息移交至对应的项目承载地,统筹项目精准落户。注重压力传导,同步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二)优化“招落服”机制。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招落服”全过程统筹,构建跟踪、签约、落地、建设、服务全链条责任体系和无缝衔接机制,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和落地效率。加大“招落服”任务交办、督办和协调力度,落实项目首谈负责制,确保项目持续跟进不丢失;完善项目移交机制,明确承接地工作职责;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形成重点签约项目清单,由相关单位负责包保服务推进。(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三)完善保障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经费保障,按照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咸宁市招商引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咸宁市市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市财政安排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市委组织部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有功公职人员予以记功奖励、通报表彰或提拔重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四)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了解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邀请企业家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经济和产业发展类会议,广泛听取企业在产业政策制定、产业布局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坚定企业在咸扎根发展的信心;建立“线上”企业家交流微信群、“线下”企业家交流平台,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政企沟通渠道;邀请企业家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季度召开座谈会,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全力解决企业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五)完善考核督办机制。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导协调,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半年排位、年度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全市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招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开业)、投产、重大项目落地、招引外向型经济市场主体及领导外出招商等情况进行督办;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招商引资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发改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四、加强工作基础保障
(十六)推动政策创新。系统梳理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标发达地区进行优化,制定出台产业招商专项政策。对我市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在规划、土地、物流运输、环境容量、用工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形成政策洼地。(责任单位: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七)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土地集约化要求,对园区定期开展存量土地和厂房调查摸底、汇总梳理,建立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及厂房资源利用效率。利用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来咸建立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向省级争取土地使用指标。加大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加快绿色园区、智慧园区建设,引进与园区行业属性、功能定位相契合的服务业项目,推动园区环境提档升级完善功能分区,提高承载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八)完善平台建设。依托市委人才办在外人才站、市工商联商会平台和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强化市、县两级联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工商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十九)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政府依法作出的所有承诺和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必须全部兑现、履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内资外资、外来本土一视同仁。(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二十)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招商部门职能职责,选优配强招商引资干部队伍,突出精准引才、靶向引才,多渠道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建立选派优秀干部充实招商引资一线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招商专班力量,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招商,其招商工作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定期安排市直部门优秀干部到招商引资一线挂职锻炼,优先选派到驻外机构开展驻点招商。强化招商干部培训培养力度,定期举办集中培训活动,提升干部专业素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容错纠错机制,最大程度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
附件: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活动计划
附件
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活动计划
活动名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活动内容 |
“春季行动”网络宣传推介活动 |
3月 |
咸宁 |
宣传推介咸宁 |
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会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
3月23日-25日 |
武汉 |
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推介会和签约活动;对接企业 |
招商引资春季行动集中签约 |
3月底 |
咸宁 |
举行招商推介和集中签约 |
2021武汉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 |
4月8日-11日 |
武汉 咸宁 |
对接企业和项目,举行生物医药专题宣传推介活动 |
50家上市公司走进咸宁 |
4月 |
咸宁 |
宣传推介咸宁,对接企业和项目 |
食品饮料产业对接会 |
4月 |
咸宁 |
宣传推介咸宁,对接企业和项目 |
第十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
5月 |
山西 |
随省团参加活动;对接企业和项目 |
电子信息产业对接会 |
6月 |
咸宁 |
宣传推介咸宁,对接企业和项目 |
京津冀专场招商引资活动 |
7月 |
北京 |
随省团参加活动;对接企业和项目,举行产业对接活动 |
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活动 |
8月 |
广东 香港 澳门 |
随省团参加活动;对接企业和项目,举行产业对接专题活动 |
2021 厦洽会 |
9月8日 |
厦门 |
随省团参加活动;对接企业和项目 |
长江资本大会 |
10月 |
武汉 咸宁 |
对接企业和项目,邀请客商来咸考察 |
第四届进博会 |
11月 |
上海 |
随省团参加活动;对接企业和项目,举行智能制造专题产业对接活动 |
国际温泉旅游节招商引资专场活动 |
11月 |
咸宁 |
宣传推介咸宁,对接企业和项目 |
华创会 |
11月 |
武汉 |
对接企业和项目 |
武汉台湾周 |
11月 |
武汉 |
对接企业和项目 |
楚商大会 |
12月 |
武汉 咸宁 |
对接企业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