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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 : MB1720114/2021-1508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10

    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

    绩效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考评目的。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加快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考评范围。综合绩效考评按照县(市、区)和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学校除外)两个体系进行,咸宁高新区参照县(市、区)考核标准执行。各地不得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硬性考核。

    第三条 考评项目

    考评所指招商引资项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以上的工业制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类、基础设施建设类、本市企业技改项目扩大生产产品与原产品一致的、住宅类房地产、特许经营类和农业合作社类等项目不纳入考评。

    第四条 考评得分

    综合考评按100分计,加分项20分。

    对咸宁高新区和县(市、区)每月通报一次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督查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排名,年终根据季度督查情况进行加权综合考评打分。对市直单位每季度通报一次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第五条 考评内容

    (一)咸宁高新区、县(市、区)考评内容与分数

    1.新签约重大项目(30分)

    全市新签约重大项目: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不少于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外向型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工业项目占比不低于70%

    1)咸宁高新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2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2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0个(15分);

    2)咸安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2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8个(15分);

    3)嘉鱼县: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2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8个(15分);

    4)赤壁市: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2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2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8个(15分);

    5)通城县: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2个(15分);

    6)崇阳县: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2个(15分);

    7)通山县: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个(5分),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个数12个(15分);

    8工业项目占比不低于70%5分)。

    2.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0分)

    1)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目标个数100个(10分)。

    ①咸安区目标个数18个;

    ②嘉鱼县目标个数18个;

    ③赤壁市目标个数18个;

    ④通城县目标个数12个;

    ⑤崇阳县目标个数12个;

    ⑥通山县目标个数12个;

    ⑦咸宁高新区目标个数10个。

    2)新签约重点项目开工率(10分)

    2020年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为基础,每季度新开工项目个数不低于15%

    3.到位资金(30分)

    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额度1000亿。

    1)咸安区目标额度180亿元;

    2)嘉鱼县目标额度180亿元;

    3)赤壁市目标额度180亿元;

    4)通城县目标额度120亿元;

    5)崇阳县目标额度120亿元;

    6)通山县目标额度120亿元;

    7)咸宁高新区目标额度100亿元。

    4.活动开展(20分)

    1各地党委、政府(咸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每年分别带队赴市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不少于2次(2分);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分管招商引资负责人每年带队赴市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不少于6次(2分);其他政府(管委会)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赴市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不少于4次(1分)。

    2各地党委、政府(咸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谋划1个总投资2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2分);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分管招商引资负责人每年谋划1个总投资1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2分);其他四大家(管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谋划1个总投资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1分);

    3各地每年组织30人以上的产业对接活动不少于6场(3分),每年组织50人以上的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不少于2场(2分);

    4各地每半月报送不少于一篇工作信息,主要包括重大活动报道、重大招商举措和工作创新亮点等(5分)。

    5.加减分

    加减分均以20分为上限,只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得分。

    1)加分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或单体投资20亿元项目,或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中有国内外领军人才(A类)直接参加的项目,每一个加3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外向型产业项目,每一个加3分;上年度或本年度签约的工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2亿元的,每个项目加3在市级及以上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中有重点项目签约、领导推进和宣传推介等活动的,每次加5分;当年签约的亿元以上项目当年实现投产的每个加2分。

    2)扣分项:每月27日前报送招商引资数据、资料和移交的项目进展情况,每迟报一次扣3分;市级招商引资活动不按要求参加的一次扣3分;招商引资工作被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曝光、问责及其他处罚的,或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问题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一件扣5分。

    6.结果运用

    1)拉练检查成绩以新签约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情况30%、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完成情况30%和到位资金完成情况40%加权得出。

    2)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年终综合考评得分,报市考评办。

    (二)市直单位考评内容和分数

    1.市直单位综合考评总分100分。

    1)市直单位班子成员4人以下(包括4人)的,每年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不少于2条,班子成员4人以上的,每年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不少于4条(70分)。

    2市直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调研、走访和解决问题等服务工作,每年解决具体问题不少于4个(30分)。

    2.有效项目信息为:其他单位未对接上报、企业有明确的投资意向、有投资计划书、已与企业取得联系,并经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审核认可的。

    3.加分项

    加分上限为20

    1有效项目信息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亿以上产业项目,或单体投资10亿元项目的每个加2分;

    2有效项目信息数量超过考核数量的,每一个加1分;促进项目信息实现签约的,每个加3分;实现开工建设的,每个再加3分。

    4.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年终综合考评得分,报市考评办;招商引资工作实绩作为各单位申请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依据。

    第六条 企业类别和人才类别认定范围与标准

    (一)人才类别以《咸宁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评审暂行办法》为依据。

    (二)世界500强企业以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官方网站(www.fortunechina.com)公布的上一年度及本年度世界500强榜单为依据。

    (三)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榜单为依据。

    第七条 考评方式

    (一)市直单位获取项目信息后需及时填报《咸宁市市直单位引进项目认定表》(附件),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认定。

    (二)对咸宁高新区和各县(市、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用大数据比对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核实并提出考评意见,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报。

    第八条 考评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咸宁市市直单位引进项目认定表




    附件:

    咸宁市市直单位引进项目认定表


    项目引进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对接时间


    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方简介


    对接情况


    项目认定及移交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项目引进单位在对接项目初期报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进行登记认定。


      备注: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3月9日-12日,逾期视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