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审议稿)》起草情况汇报
索引号 : MB1720114/2021-1906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名       称: 关于《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审议稿)》起草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07 09:58:42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考评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营造全市各地各部门大抓招商的浓厚氛围,形成招商引资合力,根据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要求,在2020年《咸宁高新区和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基础上,起草2021年绩效考评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牵头起草《2021年咸宁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送审稿)》,并书面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意见;3月4日发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咸宁高新区和各县(市、区)招投中心等单位征求意见;3月8日召开专题会,听取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修改;3月9日将修改稿发至全市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再次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考评目的、考评范围、考评项目、考评得分、考评内容、企业类别和人才类别认定范围及标准、考评方式、考评解释与组织实施等八个方面。与2020年绩效考评办法相比,2021年绩效考评办法在计分办法和考核内容上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项目建设拉练考评内容。去年对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的项目建设拉练考评内容为到位资金情况;今年结合省商务厅对招商引资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内容,调整为对新签约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情况、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完成情况和到位资金完成情况等3项。
二是综合绩效考评内容。2020年对咸宁高新区和各县市区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新签约重大项目完成情况、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完成情况、到位资金完成情况和各地招商活动开展情况,2021年考评增加上年度签约的亿元以上项目开工率,同时新增重点产业招商方向,并将“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调整为加分项。对市直单位的考核,其中有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由去年“421”,调整为今年“21”,重点考核签约项目和落户项目情况;“一对一”包保服务单位重点考核单位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情况。
三是考核内容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考评办法没有确定具体量化指标,考评成绩按照各地完成情况排名打分。2021年考评办法采用量化评分,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目标任务即可得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四是招商引资任务考评单位。明确各地不得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进行硬性考核;不再对学校分配招商引资任务,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和咸宁职教集团今年没有纳入考核范围,市直有招商引资任务单位从去年41家调整为38家,对市直“一对一”包保服务单位新增市侨联和市档案馆,考核单位从去年35家增加到今年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