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的情况汇报
索引号 : MB1720114/2022-020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名       称: 关于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1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咸政发〔2017〕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16号)精神,按照2021年6月1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意见,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情况如下。
一、奖励项目
经项目申报、初审、固定资产投资额审计和征求意见、评审等相关程序,确定予以奖励的5个项目为:
1.“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项目申请奖励人:烟台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湖北商会副会长沙海军。
2.志特智能装配式建筑与新材料科技园项目申请奖励人:原域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建华。
3.陆郁运动用智能保护装备之研发与制造项目申请奖励人:广州肇庆锦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伯华。
4.金源鸿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总部暨咸宁市大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申请奖励机构:湖北日报咸宁分社。
5.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项目申请奖励机构:省联投梓山湖公司。
二、奖励标准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项目正式投产后根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的规定,建议奖励标准为:
1.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类项目、产业链龙头类项目、补城市功能短板类项目和外向型经济类项目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奖励;
2.对符合奖励范围内的其他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奖励金额
按照上述标准,拟定奖励金额为:
(一)给予“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项目引进有功人员烟台海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湖北商会副会长沙海军5.1万元奖励;
(二)给予志特智能装配式建筑与新材料科技园项目引进有功人员原域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建华37.5万元奖励;
(三)给予陆郁运动用智能保护装备之研发与制造项目引进有功人员广州肇庆锦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伯华5.2万元奖励;
(四)给予金源鸿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总部暨咸宁市大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引进有功机构湖北日报咸宁分社10.5万元奖励;
(五)给予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项目引进有功机构省联投梓山湖公司19.6万元奖励;
总计奖励金额:77.9万元。
四、奖金实施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从市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列支奖励费用,拨付至受奖励人员(机构)指定账户,并监督其依法纳税。